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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华学历教育留学招生服务采购项目采购询价通知书

发表单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表日期: 2022-02-23   访问量:   

兹有来华学历教育留学招生服务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根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项目的采购基本情况、质量、服务需求和供应商报价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华学历教育留学招生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DGUT202111504

三、采购预算:100,000元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学校委托供应商作为学校招生项目的海外学历教育国际学生招生服务机构;供应商通过自身的互联网平台系统和线下渠道向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潜在学生推广学校;

2、项目工期/交货期:签定合同后300个日历天内完成;

3、交货地点:由供应商推荐的学生入读东莞理工学院;

4、采购内容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参数/服务要求

备注


来华学历教育留学招生服务采购

1

1.学校委托供应商作为学校招生项目的海外学历教育国际学生招生服务机构;供应商通过自身的互联网平台系统和线下渠道向符合学校招生要求的潜在学生推广学校;

2.供应商通过自身的互联网平台系统对外发布学校的招生信息,海外学生可通过此类网站查看学校的招生信息并在线提交入学申请;

3.服务期限为1年;

4.学校按国际学生第一年缴纳学费的15% 作为服务费上限支付给供应商,服务费合计金额上限为10万元。


5、售后服务要求

(1)东莞理工学院与供应商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如若供应商违约,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东莞理工学院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担保费和差旅费等维权合理支出;

(3)如一方存在下列对应行为,视为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支付另一方违约金贰万元,并承担给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东莞理工学院:

a.因东莞理工学院过失而引起对学生或者供应商的损失或纠纷,由东莞理工学院自行承担责任;

供应商:

a.供应商超越东莞理工学院授权范围或本协议下其海外学生招生代理的职责范围;

b.因供应商过失而造成的东莞理工学院招生信息错误所引起的损失或纠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c.供应商未经东莞理工学院许可向第三人透露东莞理工学院未公开信息或将东莞理工学院未公开信息使用在非本协议的领域和范围;

d.供应商未经东莞理工学院许可,擅自转让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义务;

e.供应商对东莞理工学院的招生信息进行不实宣传。

(4)供应商在招生过程中如有侵犯学生利益的行为,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6、款项支付方式

通过供应商在线平台申请的学生如期入学并缴纳学费,东莞理工学院在学生入学的三个月内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

通过供应商在线平台申请的学生如未如期入学或退学,但已缴纳学费,以东莞理工学院实际收取的学费为计算基准向供应商支付服务费;如学生退学但供应商已收取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东莞理工学院实际收取的学费为计算基准收取服务费,并退回东莞理工学院此前多支付的服务费。

本项目服务费金额上限为人民币10万元/年,当年服务费金额达到上限时,东莞理工学院与供应商双方当年的服务责任和义务自动终止,东莞理工学院不再支付当年超出10万元服务费的费用。

7、验收方式

由项目使用部门验收小组组织验收。

六、定标方式

供应商完整提交第八条款规定的资料,经审核符合资质要求的入围供应商,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相等的前提下,按供应商收取服务费下浮率最多的原则确定供应商,超过预算限价作无效处理。

七、报价等资料提交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提交时间:

2022年02月23日至03月02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提交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行政楼B-308。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苗青 联系电话:0769-22861343

八、供应商须提交资料(因疫情关系,如下资料可邮寄,邮寄地址及联系人详见上述第七条)

注意:以下第1项资料复印件和第2-6项资料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并在文件袋表面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中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一个星期内提供证照原件备查。

1、营业证照、资格证明等材料:

①营业执照证书;

②税务登记证书;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

(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1);

3、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期缴纳的社保证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法人提交资料,则本项不需提交);

4、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3);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4);

6、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5);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资格声明函;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报价表。

                                     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0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