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教学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初评和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且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已将具体名额及评审要求下发至学校,请全体外籍留学生及相关二级教学机构把握好截止时间及时申请并做好相关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名额
在校生3名、新招收学生1名。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一次性人民币10000元/人。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为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二)在读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课程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记录,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 申请人当年度课程成绩优良,无无故缺勤,并积极参加学校及二级教学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
2. 申请来粤接受本科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须获得本人所在国高级中学(含)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应当提供所毕业高级中学的校长和1名教师的推荐信,高级中学以上学习申请者应提供原毕业学校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经毕业学校确认的成绩单。
3. 申请来粤接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应当提供学士阶段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经所毕业大学确认的成绩单。
四、申请材料
1.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在读生专用(附件1);
2.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二)-新生专用(附件2);
3. 2022-2023学年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4. 护照首页复印件;
5. 汉语能力证明;
6. 个人原创心得感受,500-1000字和5张照片,内容包括:在中国生活的经历,在学校学习、参与校园活动、结交新朋友的感受和未来的学习计划等等,本人签字;
注:所有申请材料请勿使用订书机装订(用燕尾夹夹住);纸质版均为一式2份;申请表中个人身份照片要求以电子形式粘贴,填写完成后,打印与其他所需文件一同提交,手写版将不予接收。
五、评审程序
(一)校内通知及报名
自发文之日起-8月31日,学校广泛发布评选通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请将上述申请材料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与支撑材料一同提交所在二级教学机构辅导员。
(二)评审与公示
1. 9月1日-9月8日,国际交流与合作部和各国际学生所在二级教学机构按职责范围联合开展审核工作。国际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2. 9月11日-15日,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告栏公示 5 个工作日。
3. 9月18日后,公示无异议结果上报,待省教育厅与省财厅审核后才可最终确定生效(以省教育厅与财政厅的公示结果为准)。
(三)奖励
省教育厅与财政厅公示结果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附件: 1.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
2. 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二)
国际交流与合作部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