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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单位: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发表日期: 2022-05-16   访问量:   

校内各二级教学机构:

为激励国际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1〕52号,附件1),现将2021-2022学年度国际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不具有中国国籍,且在学校注册接受本科学历教育的国际学生。

二、评定等级、名额及奖励标准 

等级

名额

奖励标准

一等奖

2

个人当年应缴交学费的75%

二等奖

3

个人当年应缴交学费的50%

三等奖

5

个人当年应缴交学费的25%

三、申请条件

见《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

四、评定安排

(一)校内通知及报名

自发文之日起-9月20日,学校广泛发布评选通知。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国际学生,如实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需贴电子照片),与2021-2022学年成绩单(教务系统下载版)、护照首页扫描件、汉语能力证明、个人原创心得感受(50-1000字,内容包括:在中国生活的经历,在学校学习、参与校园活动、结交新朋友的感受和未来的学习计划等等,本人签字)等支撑材料一同提交所在二级教学机构辅导员。

(二)评审与公示

1. 9月21-30日,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各国际学生所在二级教学机构按职责范围联合开展审核工作。

国际生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规定进行评审。

2. 10月8-12日,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三)奖励

10月13日后,公示无异议结果报学校备案,发放奖学金。

五、评定负责机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业务牵头部门,工作联系人:苗青,联系电话:22861343。

    国际学生辅导员:陈海丹,联系电话:22261545,负责联络各相关二级教学机构辅导员。

六、纪律监督

    学校严格依照法规进行公平、公正、规范的评审工作。对违反程序和纪律,弄虚作假操控评审工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莞工〔2021〕52号)

2.东莞理工学院国际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2年5月16日